H7N9的風險治理應更民主(廖偉翔)

圖:蘋果日報 

H7N9禽流感病毒來勢洶洶,各界無不嚴陣以待,衛生署更表示 H7N9疫苗工作小組已成立且首度開會,並強調:「若從WHO、美國疾管局直接取得篩選過的疫苗株,約6至8周就可產出疫苗。」然而前車之鑑的H1N1疫 苗所引發的爭議,很可能再度上演,我們必須要有更民主的科技治理思維,才能真正保障自身的權益。

疫苗接種的爭議其實由來已久。1976年2月美國 曾爆發豬流感,當時福特總統簽署了全國性的疫苗接種政策,共耗費相當於現今的5億美元。幾周之內許多民眾產生了由疫苗導致的Guillain-Barre 症候群,直到4月已有30人喪命於此。面對抗議聲浪,聯邦政府在12月16日驟然取消了疫苗接種的計劃。豬流感的例子說明了政府面臨的兩難,政府毫無作為 可能導致政治危機,然而公共衛生的措施反而可能造成另一種政治危機。參照H1N1爆發時的情景,這種兩難到今日依舊艱困。

資訊應公開受檢驗

從 公民權社會學的觀點而言,上述兩難的局面可以稱呼為「疫苗接種的弔詭」,因為保護特定健康權的措施(避免疾病傳播)卻會造成另一種健康權的威脅(未經科學保證的疫苗)。學者Abraham & Lewis認為,從1960年代沙利竇邁(Thalidomide)造成的藥害事件開始,暴露消極公民權的不足,國家代表民眾審查藥物安全和效力等資訊, 卻不願公開審查的資料,使類似事件層出不窮。到1980年代奧普仁(Opren)的藥害事件受害者組成委員會並提告,法院才核准取得相關的「機密檔案」, 這才開啟了爭取積極公民權的道路。 

據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若H7N9爆發人傳人,防疫等級從目前第3級升為第4級,行政院可頒布緊急命令,加速人體試驗流程,最快8月底能量 產。」試問人體試驗流程如何能夠加速?若沒有足夠的安全審核機制,匆忙上路的疫苗是否可能造成預料之外的危害?對政府而言,這難保不會成為另一種危機;對 民眾而言,要保障自身權益,更必須適當地知情。亦即製造疫苗和疾病的相關資訊,應適度公開接受檢驗,而不是單由有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專家或政府官員「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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