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區系列]國際醫療特區的爭議:商賈的醉翁之意不在酒(陳亮甫/台灣大學醫學系學生、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或謂《中華民國策略經濟發展區設置管理特別條例》於本會期開始在立法院進行審議,目前由於諸多法案爭議與疏漏而進度停滯,其中關於「國際醫療」此一項目的討論最為牽動國人敏感神經,關於人力流失、無醫可看的擔憂早已由諸多民間團體與各界學者所提出,甚而在支持國際醫療的鄭丞傑教授《國際醫療可以讓陽春麵加滷蛋》一文當中都承認醫療專區可能之衝擊,以及政府所應該扮演的把關角色。關於國人就醫權益、勞動環境惡化之討論前述已多,自不多言,然就醫院經營層面與自經區的整體擘劃而言,尚有諸多問題值得討論。

細看《自經區條例》草案第49條,關於「醫療社團法人」的董事與社員資格大幅解禁,倘若條例通過,往後出任董事的條件不再受限於《醫療法》之限制,亦即將會有更多非本國籍者以及非醫療專業背景者,入主醫院的經營。目前許多財團法人大醫院勉強受制於醫療法,因而不得從事營利作為,或者只能透過關係人交易將錢流入自己名下企業口袋之中;自經區內設「社團法人」等同將上述「非營利」的規範解除,社員能夠分配醫院經營利潤,而主導醫院經營者又可能是以牟利為主要目的大財團,如此一來,不免引發醫院淪為財團營利私器的疑慮。

實際上,按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之說法,自經區初期僅允許兩處「國際健康產業園區」,每處以兩百床規模為度。此處最為引人疑竇之處乃在於,兩百床之譜就醫院獲利而言並非划算,初期也未必能夠吸引如此多的國際貴客前來,考量硬體與營運成本,對經營者而言毫無吸引力。筆者以為真正獲利之所在有三點:其一,國際病人前來台灣進行手術或健檢以後,參加業者所安排之觀光或購物行程,利潤率是手術收益的兩到三倍,一條龍投資觀光醫療的上下游產業再一次賺足不是難事;其二,投資者恐以生技健康機構,結合自經區簡便的土地徵收程序與其他建設,另闢出一炒房客的淘金聖地;其三,自經區特別條例第38條的規定,讓進口商品與機器設備省下大筆稅捐,未來此健康產業園區是否成為企業賺取價差套利的管道,為政者應當慎重考量並且取信於民。

現行體制下國際醫療是否存在?事實上自2008年起國際醫療便被列為十大重點服務業之一,在2013年創造出130億的產值,實際上是否擠壓國人就醫權益、是否確實回饋本國健保目前都沒有官方統計資訊。國際醫療特區營運初期未必存在這既有數十間公私立國際醫療機構的一席之地,然而隨著觀光醫療發展興盛,政府食髓知味必定更加開放設立,並且也連帶著將原先區外醫院的國際醫療法規解禁:簽證放寬、取消自費價格上限、投資國外醫療廣告、設立病人轉介中心。如此一來,相關國人權益衝擊便不單僅限於自由經濟示範區。

筆者所屬之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近期與國內各醫學院以及公民團體合作,舉辦十餘場關於國際醫療議題的講座,過程中民眾大部分都認同自經區所帶來之負面影響。且遑論政府可曾扮演好守門人的角色,如果政府在醫療資源的分配正義上有所作為,我們當真就要「有條件接受」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設立嗎?商賈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民眾應當睜大眼睛看清拿著我們健康權所換取的究竟是什麼。


本篇原載於《蘋果日報即時新聞》之即時論壇2014年05月13日15:15
圖片來源: http://rpgwebgame.com/kaifubiao/pic.asp?gn=%CC%A8%B6%F9%D7%AF%BA%DA%C9%E7%BB%E1%E3%C6%BF%AD%CD%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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