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是不是只有死掉的人,才能得到歌頌?」台北醫院那場從沒被撲滅的大火

作者:魏慕月

107年8月13日凌晨,新北市新莊區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發生了一場大火,燒出14條人命。只是,那一夜過後,後續事件延燒的「火勢」並沒有被真正撲滅,反倒燒盡了所有第一線臨床工作者的心。

當庭將護理師和照服員轉列為被告的理由是:「病房禁止使用私人電器,是否有盡公告、宣導之責任?是否落實檢查、火災發生時是否依照SOP疏散現場?」

重回脈絡的第一現場

現行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第8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表」規定:一班護理之家在任何時段,護理人員及照服員總數與住民人數比皆不得低於1:15,且要視各班別之工作內容「增加適當人力」。

發生大火的那一夜,護理之家夜班的護病比為1名護理師、2名照服員,一共照顧32位住民。這樣的護病比雖符合法律所訂定的標準,但令人充滿困惑的是:「這是否符合實際救災的需要?」

當許多病人都臥病在床、無法行動自如,身上又同時有多條管路、甚至需要使用氧氣鋼瓶時,要在大火發生的一瞬間疏散所有病人,且兼顧通報、救災、滅火等責任,在實際情境中,究竟需要多少時間、多少人力,才能符合其應承擔的風險?

護理師並非專業的消防人員,若因為幾場救災標準流程的演練,就必須在一瞬間成為救災英雄,這與普悠瑪司機必須邊開車邊兼差修理火車,有何不同?SOP或許能做到大部分的事故排除、掌握基本的處置原則,不至於讓人在當下驚慌失措,或許也能符合法律的要求標準。但是試問:這真表示一切突發狀況都能因此得到絕對正向的結果嗎?

私人床墊、電器限制使用的管理問題也是如此。比如當醫院下令要求所有24小時輪流陪伴的家屬與看護一律「禁止攜帶私人電器用品,包含手機充電器」,真的能做得到嗎?民眾真能配合嗎?如果醫院自身都難以做到這樣的管理,為何會去期待一個忙碌於臨床工作的護理師做到相關管制?這跟要求護理師去修馬桶、找遙控器,有何不同?

如果,法條在此事件上無法符合實際的救災標準人力比例,是否也應藉此次事件而有所更改?否則,難道只是再次應驗了「法外有情、法內無情」的這句話嗎?那護理界還有多少將再次被折翼的天使與空洞的人力荒出現?

失能的體系制度,顯示其背後資源系統的不足

公務體系本身的設計,經常是用最低標準去防止、預防他人犯錯或帶來問題。但在公文層層往返中,卻常常失去了原本真正的目的,最初要被解決的問題也跟著模糊了。最後,第一線人員只剩下僵化的思考、最低限度的作法,進而壓抑了心中真實的聲音。

於是,問題根源仍舊無法被看見,經常只是在表面做法換了又換。「普悠瑪18死」與「醫院大火14死」,所顯示的都只是一個「結果」。而我們看到的結果,是一連串的「過程」所造就,資源、制度、環境等等一切,從來就是環環相扣的。

公務體系結構的層層失能,讓體制裡面的人學會停止問問題。如果我們要解決問題,必須允許對話、允許思考、允許意見。如果一個組織或體系讓人剩下「只想安靜下班」的想法,那生命中原本充滿創造力與活力的聲音,也會隨著周遭的一切消逝殆盡。如何能在這樣的體系中,去聽見第一線人員的聲音,進而預防?或是解決根本的問題?

處理結果容易。只要換掉開普悠瑪的司機、換掉那一夜救火的護理師和照服員,事情就能落幕。但處理「過程」則要相對複雜得多,甚至必須從根本失能的體系之中,尋找新的變革之路,抽絲剝繭、去除死板、失能體系所帶來的一切,徹底思考資源與結構中,無法相符呼應的地方。

護理專業並不是千手觀音

護理在專業養成的過程中,其中一項角色定位是「藉著護理評估發現問題,並與醫療團隊成員研究討論,整合或找出對現況、對疾病最合適的治療方式。」但是,在這樣的專業養成中,護理為什麼經常只是被期待成為千手觀音?臨床第一線執業的護理工作者,往往必須同時身負多責、處理各項並非專業性的事務。例如:計價、衛材交接點班、每週儀器保養、環境整潔比賽……等。在執行臨床重要工作的時候,更經常被繁瑣的事物打擾而中斷多次。現在連電器的宣導、檢查,都成為了他們工作負責的項目之一?

當我們要求一個人或一項產業成為「專業」走向的時候,我們是否賦予了其相對應有的訓練與資源?如果我們只是將目標停留在補足人力缺口,讓他們身負多重責任,那要如何讓一個人或一項產業能真正的經由時間發展而成為「專業」?如果普悠瑪事件的司機必須同時兼顧開車與修火車,那是否大家也能接受精神科醫師去執刀開心臟外科?如果不是,那護理為什麼要被擺放在這樣的結構位置之中?甚至任醫院差遣、輪調來補足人力缺口?

我們拒絕「死後偉大」,應該活著的時候就給予尊重

「是不是當天燒死在現場就好了?」那一夜拚命救災的護理師這樣說。我們經常歌頌那些犧牲自我、英勇救人而殉難的救災人員。我們也曾將搭乘黑鷹直升機,在途中不幸罹難的護理人員給予特殊奉獻獎的表揚。

身為臨床工作者,我也想對國家提出疑問:「是不是只有死掉的人,才能因為國家體系的虧欠,而得到英勇事蹟的獎項?」難道當天身在第一現場救災的護理師、照服員們,有哪一個人是希望病人全部死掉,自己獨自從火場中逃生的嗎?

如果活著的人,跟死去的人一樣,都曾為了救災盡心盡力的捨身。為什麼我們對活著的人,卻只剩下究責?

每當聽見有人對於護理的「犧牲奉獻」充滿著「偉大母性」論述時,我比較想問的是:「什麼時候我們才能脫離護理與母性的連結,這種看似充滿偉大奉獻,卻其實深受束縛的綑綁之中?」

謝謝你們的歌頌,但我們不需要死了才能成為偉大。

活著的時候,就請你們尊重。

在我心中,當天救災的護理師與照服員早就已經得獎。

(作者為臨床護理工作者、台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碩士班學生。)

本文由《天下雜誌》同意,從獨立評論轉載原文連結)。圖片授權: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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